总览
定义及释义
在本私隐的政策声明中,除文另有所指外,否则:
"卡"即发卡公司已发给或将发给持卡人之八达通卡包括个人八达通卡及(如适用)不记名八达通片;
"卡系统"即由卡公司设置及运作之缴费系统;
"申请表"即八达通卡及/或自动增值服务申请表;
"自动增值服务"即当卡内保存之价值达至由发卡公司不时订定之水平时,发卡公司或服务营运机构将自动为该卡增加某个数额之之服务(发卡公司可不时订定该数额);
"条款"即发卡公司所公布及不时修订之「八达通发卡条款」及「八达通自动增值协议」;
"持卡人"即当时持有「卡」之人士;但属个人八达通卡,即个人八达通卡之登记持卡人;
"核对程序"的定义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2条对该词所下之定义相同;
"条例"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个人资料"指发卡公司持有之任何关乎持卡人和帐户持有人之信息及资料,包括有关申请表内持卡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有关卡之使用之资料;
"服务营运机构"即参与卡系统之人士或公司,而其提供之货物及服务之价值可透过卡缴付;
"价值"即卡系统确认之电子价值。
本公司政策
运作声明
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别
发卡公司的网页服务器亦会收集有关阁下使用因特网的资料,包括阁下的因特网规程(IP)及/或域名以不记名累计方式作服务器使用量的综合统计,藉以加强服务,更能满足网站访客的需要及期望。
发卡公司会将「曲奇」(cookie)放在阁下的计算机内,「曲奇」是指由阁下的网上浏览器保存在阁下的计算机的硬盘上的少量资料。我们利用「曲奇」记录我们网站的使用,例如提供个人服务及/或保持阁下在或超越多项网页内一个或以上部份的身份。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登入及真确的详情与及关于阁下在我们网站内的活动及喜好选择的资料。阁下可将某些曲奇设为无效,但阁下将无法使用我们网址的某些服务。
个人资料的披露
个人资料的保安
载列个人资料的实际纪录,在不使用时妥善存放在上锁的保存器内。计算机数据或会存放在设有限制进出地方的计算机系统及保存媒体内,取用资料亦受严格监管。
查询及改正个人资料
持卡人可填妥「要求查询资料」表格(有关表格(表格OPS003)可在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办公室内索取,并将填妥的表格连同适当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及有关的费用送交私隐事务主任在下述的地址,以行使其查询个人资料的权利。
在持卡人在证明其身份后亦有权要求改正其个人资料。持卡人可致函到私隐事务主任下述的地址,详细列明持卡人相信不正确的资料、其理由及适用的改正以行使其改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直销函件
发卡公司会依从持卡人的要求,不会将其个人资料作为直销推广之用。若阁下不想收取发卡公司的直销函件,请致函发卡公司的私隐条例事务主任。
若所有此等要求,应明确列出有关要求的个人资料详情,并请明确说明获授权提出上述要求的权力。
其他网站的连结
个人资料私隐政策的更改
英文版本
条款